商标恩怨路:耐克支持“飞人”起诉乔丹体育
耐克与乔丹体育的商标争议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体育用品耐克公司(Nike)近日发表声明,支持“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起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举动,让耐克公司与乔丹体育之间十年来难断的恩怨再次受到关注。
在耐克公司做出上述声明之前,已有传言称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的幕后推手是耐克,并指耐克在乔丹体育上市之前这样的敏感时间推动此事,目的是阻止乔丹体育上市,进而削弱对手的威胁。
对于是否为“幕后推手”的疑问,耐克没有正面回应。耐克在声明中表示:“我们支持迈克尔·乔丹一直以来为保护他的品牌、他的姓名使用及他在中国的消费者而作出的努力。迈克尔·乔丹不仅仅是一位最具代表性的运动员,他的名字更是卓越的运动表现和高品质产品的代名词。我们理解这对于迈克尔·乔丹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并且我们也支持他在此事件上所作出的努力。”
耐克公司与乔丹体育的“恩怨”可以追溯到十年前。2002年2月22日,耐克公司就乔丹体育标有汉语拼音“QIAODAN”和中文“乔丹”字样的运动员左手运球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随后,耐克公司还提出了6份商标异议;2007年,耐克又对乔丹体育运动员右手运球的商标提出异议,上述总共8项异议均被驳回。
耐克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与迈克尔·乔丹合作创立篮球板块的子品牌之一“AirJordan”。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乔丹体育的产品与耐克的“AirJordan”产品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从价格上来看,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服装的平均售价是每件48.91元,鞋类平均售价是每双80.64元,远远低于耐克“AirJordan”系列产品的售价。
在销售市场上,乔丹体育与耐克也鲜有交集。耐克、阿迪达斯、彪马等跨国运动品牌,市场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乔丹等中国本土运动品牌在二、三线城市甚至县、市级城市落脚发展。
近年来,篮球鞋成为乔丹体育主要的推广应用领域之一。乔丹体育每年推出新款型运动鞋服产品近2000款,篮球产品排在第一位。显然,这使得耐克有足够的理由支持迈克尔·乔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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