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0 alushazi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3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5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3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3月15日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专户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3日证监许可 [2012]61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2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60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3,260.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9.5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截至2013年2月28日
已投入总额(万元)
1
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176,599.56
10,602.72
(三)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截至2013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余额(元)(含利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江支行
418262666961
1,153,249,285.5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营业部
321250100100139250
508,402,080.18
合计
1,661,651,365.77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2012年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商业物业价格高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同时,公司原本计划的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根据该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9月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13年2月28日。该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到期,并于2013年2月27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七匹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