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底鞋之争 Christian Louboutin状告被驳回
0 二十四世纪有关法国著名鞋履品牌克里斯提·鲁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指控伊夫·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t)抄袭一案,美国法院日前做出裁决,认为红色鞋底并不属于其特权。
以红色鞋底为招牌的克里斯提·鲁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公司,在看到竞争对手伊夫·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t)位于曼哈顿的专卖店内也销售红底女鞋之后,就以“非法竞争”和“商标侵权”之名将后者一纸告上法院。但联邦法院驳回其起诉,认为红色鞋底虽然具有其特性所在,但却不能视为独家所有的“商标”。
此项控告由christian Louboutin于四月份发起,指控YSL品牌2011度假系列的红底鞋违背了Louboutin品牌于2008年获得的红底鞋商标专利权。周五上庭是为了决定YSL品牌是否可以继续销售这批鞋。YSL品牌所请的律师来自Debevoise&Plimpton LLP的David Bernstein先生所做的辩护是:YSL成立于1962年,使用红色作为鞋底颜色已经是品牌一贯以来的做法,也已经成为品牌的标志颜色了。他还指出许多其它品牌也使用红底鞋的设计,就连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和电影”Wizard of Oz”中的Dorothy也穿着过红底鞋。
联邦法官Victor Marrero表示,鉴于在时尚行业,颜色具有美观装饰功能,对于竞争起到决定性作用,法院认为克里斯提·鲁布托难以证明红色鞋底应受到商标保护。克里斯提·鲁布托并没有提供足够多的证据证明伊夫·圣罗兰侵犯“红色鞋底商标”,因此对其要求后者将红底鞋从其橱窗撤下并支付1百万美元赔偿不予支持。
律师指出欧盟内部市场统一署最近已经批准克里斯提·鲁布托将红底高跟鞋“注册商标”。Harley Lewin认为,红鞋底从1992年开始出现,“它有助于所有人立即识别出Louboutin的设计,而这个品牌在2008年就已经在美国注册”。
伊夫·圣罗兰并不是唯一被克里斯提·鲁布托指控的品牌。巴西品牌Carmen Steffens在巴黎的专卖店开张不久,就收到克里斯提·鲁布托的一封律师信,指控它设计的产品中使用红色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