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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民警王凤亮照片及王凤亮枪案案发经过

0 kaily pai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政治部关于王凤亮案发前事迹介绍及王凤亮本人照片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安局王凤亮曾经是打黑功臣、优秀共产党员、二等功臣。

  2010年6月12日凌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发生一起警察持枪杀死3人的凶杀案,犯罪嫌疑人系太仆寺旗公安局民警王凤亮。接到报案后,太仆寺旗公安局立即出警,一小时后将犯罪嫌疑人王凤亮抓获。在抓捕过程中,太仆寺旗公安局长霍少民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锡林郭勒盟公安局有关领导和刑侦人员已经赶赴案发地指导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深入侦查工作。受重伤的公安局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机关对受害群众深表痛惜,对杀人凶手将依法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中国广电网6月12日消息2010-06-12 14:05 转自新华网) 

  好悬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公安局长霍少民同志差点成了“革命烈士”。还好,他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现正在医院抢救。但是消息太短了,笔者一直想知道,这名杀人者如何有胆子,在杀死三人后,又对自己的顶头上司霍少民使以毒手呢? 

  霍少民同志一定是一个英雄,笔者想。他面对杀人凶手,临危不惧,正义凛然,有一种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那时,人们一定会对,制造枪击案的败类警察王凤亮恨之入骨,扒了他的皮的心都有。 

  王凤亮到底何许人也!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安外网上(http://www.ggab.cn/vote/wangfenliang.html)笔者发现了他的踪迹。这一看不得了,原来王凤亮,是一个立过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的,获得内蒙古自区优秀人民警察的太仆寺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农牧区中队中队长。

  王凤亮的光荣事迹如下:王凤亮,太仆寺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农牧区中队中队长,汉族,1972年11月7日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全盟十大破案能手,全盟公安系统命案必破先进个人,锡盟打黑除恶先进工作者,全盟公安执法质量优秀执法民警,太旗优秀政法干警,全局优秀民警、优秀共产党员。

  王凤亮已在被人们誉之为社会平安“守护神”的刑警岗位上无私奉献了15个春秋。作为刑警的他,王凤亮凭着在警校打下扎实专业基础,加上实践中的不断摸索、积累,王凤亮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智慧为胆,以勇气为剑,惩恶治黑,英勇善战,真抓实干,雷厉风行,把身心交给了正义,把忠诚交给了人民,王凤亮夜以继日地守护着一方平安。王凤亮在学习心得笔记上写道:“警察的天职就是要用生命与赤胆忠心去捍卫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无私奉献,把一生交给党安排,这便是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具的品格与情操;既然选择了民警职业,那就要努力铸造闪光的警魂。”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王凤亮同志没有太高的级别,也没有太多的豪言壮语,但是王凤亮在平凡的刑侦岗位上,留下了一串闪光的青春足印,他没有虚度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15年的锤炼,使现在的他显得比以前更加成熟,步子迈得更加坚实。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出了一首首刑警动人的篇章。这便是王凤亮同志着意铸造的警魂,一位普通公安战士恪守天职,躬身为民办实事的闪光警魂。(梁石川)

网友蓝猫发表的全国警察杀人案件汇总及王凤亮案件而感的祈祷和谐文章
  4月10日凌晨4点20分左右,云南楚雄参加培训的警察王建军挥动铁锤和长刀向着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又砸又砍,王伟当场死亡,张廷振侥幸逃生,行凶后王建军跳楼自杀。

  4月24日黑龙江七台河市的押钞员牛某对市民武锡文头部开枪,致其死亡。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去年6月24日凌晨,从四川来昆执行任务的缉毒民警李国清,酒后与酒店保安发生打斗,在此过程中李国清拔枪射杀一名保安。

  6月8日,在张家口监狱服刑的犯人陈海涛因伤在当地解放军251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36岁。而其死后,其家人在其头部发现许多不明原因的伤情,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其头部四处骨折,对于犯人的意外死亡,监狱的有关负责人对家属解释称为“不小心摔倒”所致。

  以上这些报道摘录自腾讯网的新闻频道。看到这些报道,不知有何感想,至少蓝猫觉得不可思议,在大力营造和谐社会的同时,竟然还有如此恶性事件的发生,而这些恶性事件竟然发生在执法者的身上,不知这些人当时是否身上穿着制服,头上顶着国徽。

  从“躲猫猫”到如今“不小心摔倒”,这种戏话已经说了N回了,貌似观众已经听腻了。躲猫猫都能躲死,摔跤自然会摔得头部四处骨折而亡。但这仅仅是暗的,如今我们又看到了明目张胆的了。就说今天内蒙古事件,如果王凤亮是在追捕重大嫌疑人开枪,那又另当别论,当时他竟然开枪击伤公安局局长,那毫无疑问就是故意杀人了。缉毒警察何等的素质,竟然酒后拔枪射杀保安,这只能说明这些人已经胆大妄为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今的警察并不好当,在前几天蓝猫由于工作关系,有幸和某派出所的所长和教导员聊了会,就如上海的警察来说,其实他们的规章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有很多条例违反了当即开除,没有其他理由可说。曾经有个警察被老百姓连扇了20多个耳光不还手,因为再过没多久,这位警察要退休了,如果还手,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上海的警察比较自律。除了上海,其它地方蓝猫不了解,也不能乱说。但是蓝猫到西北地区游玩的时候,曾经和一个警察朋友聊天时了解了一下情况,他倒是蛮自觉的,脱了警服后才和我一起喝酒。我觉得那里的警察要比上海的警察要NB,但也不会像以上那些警察那样胡作非为。应该说以上报道的这类事件还属极少数。

  蓝猫觉得,从这些恶性事件中折射出的是权大于法的想象,法律是应该至高无上的,一切应该依照法律行事。然而,很多恶性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就是权大于法,躲猫猫事件如果在发生后,马上就实事求是采取措施,严厉执法,那也就没有躲猫猫这个词汇了。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有关部门掖着藏着,用躲猫猫一词来搪塞,其实就是玷污了法律。而这些恶性事件所玷污的是他们头上顶着的国徽。

  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这是决定今后社会是否稳定的基础。百姓所期待的就是公平与公正,尽管道路曲直而又漫长,但这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蓝猫为和谐社会祈祷,希望在那个时候,市场上买不到假货,吃不到转基因粮食,孩子接种的是真真的疫苗,水管里放出来是可以直接饮用的水,祝愿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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