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马仕、乔丹、iPad商标侵权之争 抢商标还是创品牌?
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状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一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
最近,iPad商标侵权诉讼成为了商标侵权诉讼扎堆上演的开端。
与美国苹果公司(下称“苹果”)的这场商标权利之争,是由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而起。
ipad商标持有者——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其实早在2010年就已破产。
2010年8月3日,唯冠国际主席兼行政总裁杨荣山因为拖欠呈请人430万美元,遭对方申请破产。在该公司债权人对唯冠国际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发现,深圳唯冠除剩下一个空壳之外,唯一有价值的就是其持有的iPad商标。
于是,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的这场专利权之争成了“唯冠”的一场翻身仗。
不得不提的是,在2009年,苹果曾以3.5万英镑从台北唯冠公司手中购买了iPad全球商标,但实际上台北唯冠并不具有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大陆的商标权归深圳唯冠所有。
而苹果方面则一直认为这3.5万英镑已经包括了大陆地区的商标权。正是因为苹果公司的这一疏忽,才导致现在坐上了被告席。
如果苹果败诉,将承担巨额的赔偿,苹果ipad产品或许也将被迫改名。
但即使败诉,苹果依然是苹果,这场商标权之争并不能影响苹果在众多“果粉”心中的地位。苹果的产品还将继续被国内消费者追逐。
同样告不倒的还有“爱马仕”。
这家已经登陆中国三十多年的奢侈品品牌,由于仅在国内注册了英文“HERMES”商标,却迟迟没有注册中文商标。而现在,当他们看到“爱马仕”被某制衣公司注册后,才如梦初醒。
“爱马仕”以自己的中文商标属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为由,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最终法院维持商评委的决定。这意味着“爱马仕”今后在国内的衣物市场上,将遭遇“爱马仕”。但类似的商标名称,并不能撼动“爱马仕”在消费者眼中不可替代的地位。
和上述两家企业命运不同的是中国乔丹体育。
2月23日,美国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发表声明称已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
一时间舆论哗然。如果不是乔丹的起诉,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人仍然不知道,国内知名品牌“乔丹体育”,竟然与迈克尔·乔丹毫无关系。
如果抛开这场诉讼,仅从企业的发展来看,乔丹体育是一家非常成熟的企业。乔丹体育是1984年成立的福建省晋江市的小厂,经过多年的积累,乔丹体育如今已经是年营业额超过4.5亿美元的大型企业。
成功背后,除品牌之外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质量、营销手段等许多因素也同样影响着这个企业获得成功。而品牌相对于企业的其他努力来说,也只是在企业创立之初推动企业走向成功的一个环节而已。
这场官司无论胜负,乔丹体育形象难免受损。
如果乔丹体育在这场诉讼中败诉,多年的经营可能付诸东流。即使胜诉,该公司正在筹备的上市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同时,这一品牌通过多年经营获得的消费者口碑也难逃被“清零”的命运。相对于使用“乔丹”品牌的益处,这些代价似乎都太大。事实证明,为了一时的利益打法律的擦边球,并不是成功的生意。
想要成为如苹果一样成功的企业,毫无捷径可走。显然,对知识产权的忽视和任意侵占,虽然能够在最初为企业省去品牌宣传费用,但最终却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中国企业不能再走这种“短视”的老路。只有苦练“内功”,通过真正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信誉,才能被消费者认可,成为“啃不动”的“硬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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